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奎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uit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奎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奎屯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奎屯市团结广场1号,奎屯市政府信息中心;邮编:833200;电话:0992-3223011;电子邮箱:webmaster@kuitun.gov.cn。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条例》、《办法》由各部门、各机构自行公布。
一、概 述 2010年度,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机制建立的探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乡、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使这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主抓、有机构具体落实,形成了常态和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 先后在奎屯市党校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多期,对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为进一步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在具体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法制办、保密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提高我市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党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有力推动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16条,占18.60%;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占34.88%;重大决策类信息10条,占11.63%;公共资源类信息2条,占2.33%;人事管理类信息6条,占6.98%;社会服务类信息3条,占3.49%;工作动态14条,占16.28%;其他类信息5条,占15.81%。 2010年度,主动公开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市政府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公布了在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变动情况、人事任免信息;公布了政府领导及工作分工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办法》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奎屯市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社会公众对国家《条例》及自治区《办法》的知晓率还不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率不高。今后将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收费标准。 (三)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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