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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奎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期评估》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被确定为自治区首家“三规合一”试点县市。城市重点地段、重要区域11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部分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20个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审批;《奎屯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规划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总投资达10亿元,其中,投资1.3亿元,新建改建城市道路8条、15.5公里,桥梁2座,更新安装路灯523盏、交通信号灯24处,合理优化交通标线21.7公里;投资1.2亿元新建改造市政管网27.3公里,换热站3座,新增天然气用户7000余户;完成9个小区整体改造新建续建工程,对18个小区部分既有建筑进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西公园改造主体完工,综合客运站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投入应急抢修资金445万元,抢修供排水、供热管网2106米。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3044套保障房竣工或主体建成。居民出行条件持续改善,优化延伸公交线路2条、新增雨棚式公交站台32座、配备公交协管服务人员70名,公交公司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乌-奎高速公路、省道115线改扩建奎屯段项目,纳入自治区相关建设计划;奎屯军民两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奎屯市被列入自治州通勤航空试点城市。
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实施,总投资2230万元的智慧城管信息系统、智能公交系统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控指挥中心投入使用,数字地名、地下管网、城市“一卡通”等智能应用系统建设扎实推进。物业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出台《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和管理若干意见》等制度办法,管理方式更趋精细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城乡交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实施,聚全民之心、举全市之力,历经五年艰苦奋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和技术评估,全票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会评审,成功创建。 |
教育事业长足进步。总投入达 5.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2.9%。教育教学环境明显改善,总投资2.35亿元的青少年活动实践基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餐厅、职业中专多功能报告厅等18个项目加快建设,部分投入使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强弱校联盟“捆绑发展”工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分通过自治区审核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自治区过程性督导。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色教育成效显著,普通高考上线率、高中入学率、内初班录取率分别达到95.8%、97%和79.3%,在国家各类竞赛中获奖师生达1200人次。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新招聘教师72名,安排66名支教大学生充实到教学一线。 |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投入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3932万元,完成科技计划项目44项,申请专利159件,实施专利转化项目7项,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个社区荣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称号。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得到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培育工作启动实施,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全面普及应用。 |
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成使用,体育中心开工建设,新增社区文化站(室)3个。广泛开展庆祝建州60周年系列惠民文化活动375场次,哈萨克健身舞《欢乐》、健身秧歌《中国美》荣获全国奖项。奎屯市被评为自治区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先进市。全民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深入开展,在国家、自治区级运动会上荣获奖牌110枚,其中金牌31枚。广播影视事业健康发展,节目制作播出质量明显提高,37件作品获得州级以上奖励,180篇稿件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 |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总投资8540万元的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楼建成使用,疾病防控综合医疗服务中心主体完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奎屯市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启动编制,家庭医生签约责任式服务全面推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无重大疾病疫情发生。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在全州率先对老年计生家庭及失独家庭实施大病住院护理补贴,保健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人口出生率7.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4%。 |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3976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230元。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落实专项资金3500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207万元,发放各类补贴1477万元。新培育社区创业就业孵化中心2个,设立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2个,新开发就业岗位5142个,完成职业培训8214人次,实现就业5794人次,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不断加大,收缴五项保险金4.6亿元,发放2.4亿元,社会化发放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扶贫帮困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向低保对象、“五•七工”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低保金、医疗补助和救助金等各类补贴1900万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发展,发放免费乘坐公交IC卡2.3万张,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万元,帮助4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成效显著,向驻市部队支援建设经费662万元,安置退伍军人31名,发放补偿金、优待金、慰问金等各类补贴3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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