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奎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uit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奎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奎屯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奎屯市团结广场1号,奎屯市政府信息中心;邮编:833200;电话:0992-3223011;电子邮箱:webmaster@kuitun.gov.cn。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条例》、《办法》由各部门、各机构自行公布。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奎屯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办法》等为依据组织开展。 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奎屯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 (奎政办发〔2008〕2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的通知》(奎政办发〔2008〕23号) 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信息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比照确定了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奎屯市政府信息中心认真履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在“奎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kuitun.gov.cn/)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法规政策、工作机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意见反馈和公开信息等子栏目,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二是以纸质文件形式公开;三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市档案馆、市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了2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多台电子触摸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22条,占23.66%;政策法规类信息23条,占24.73%;重大决策类信息16条,占17.2%;资金管理类信息1条,占1.08%;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占2.15%;社会服务类信息6条,占6.45%;工作动态11条,占11.83%;其他类信息12条,占12.90%。 2009年度,主动公开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市政府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公布了在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变动情况、人事任免信息;公布了政府领导及工作分工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办法》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奎屯市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市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收费标准。 (三)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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