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奎屯市防震减灾工作推进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奎屯市防震减灾工作推进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围绕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防震减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与服务效益,全面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防范工作,推进奎屯市“全国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坐落在北天山地震构造带上,地质构造活动较强,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大地震和中强地震,酿成不同程度的地震灾害。被国家列入2006-2020年全国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和自治区重点抗震设防城市之一,地震基本烈度为八度。在当前世界科技水平尚难以准确作出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的情况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划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的目标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加强协作联动,全面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突出灾前预防,重视风险防范,现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能及责任,努力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一)市地震局:负责开展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判定,坚持每季度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组织的地震趋势会商会议,积极组织参加金三角地区震情会商会议;对重大工程选址提供地震活动断层影响大小或选址建议;负责组织协调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加强与救援队的日常联系,掌握救援力量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地震次生灾害进行防范;负责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负责推进基层防震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水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积极引导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工作队伍建设。
(二)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地震、民政、住建、安监等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城市生命线工程(水电气暖)、企事业单位房屋的抗震设防、应急物资准备的检查,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对抗震设防不达标需要进行加固的建筑物逐年列入计划并确保项目实施。
(四)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电力、无线电、通信等部门、企业及三大移动运营商、铁塔公司通信备用设施设备的抗震设防达标,配合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保障。
(五)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加快推进北疆物资储备库项目的建设;研究制定地震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
(六)市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抢救人员生命、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等科目的应急训练;做好行业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七)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全市各类学校学习地震应急知识和制定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并监督实施情况;负责督促全市各学校根据国家标准调整和更新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地震局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示范学校创建。
(八)市卫计委:负责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做好医疗急救物品、器械和药品的应急储备,组织医院和医疗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地震应急演练。
(九)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对危化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企业等容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次生灾害源加强监视、控制,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做好次生灾害的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制定有关防止次生灾害蔓延的紧急处置措施和办法。
(十)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市区震后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根据全市人口数量,按照每人2瓶水和2桶方便面的标准,与友好、爱家、泽惠等企业签订有关保障物资供应的协议,确保灾后粮食、食品等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十一)市住建局:确保新建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对现有房屋建筑抗震能力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奎屯市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对需要拆除和有必要进行抗震加固的房屋形成专题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十二)奎屯市武警中队、兵团武警第五支队、预备役三团等驻市部队和武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做好防震减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实训工作。
(十三)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民间救援力量的训练和协调工作,做好本部门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
(十四)团市委:负责组建抗震救灾青年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五)监所等其他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地震局备案;经常性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培训讲座,储备本部门地震应急救援物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地震应急准备合力
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国地震多发的国情,牢固树立防震减灾意识,切实增强地震应急救援和协作联动的责任感,立足抗大震、防大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充分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共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聚焦总目标,打造“平安伊犁”而不懈努力。
(二)加大投入,为应急准备提供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防震减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相关要求逐年增加。
(三)强化社会服务,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
为保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有序和顺利开展,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本部门地震应急队伍,同时配备必要的工作、通讯和生活装备,定期开展地震应急业务培训演练和联动部门综合协作演练,积极参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完善行业资源共享,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
每年由市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对我市地震基础数据库进行汇总更新,各单位根据要求提供本行业各类基础数据,做到信息数据及时共享,以便于地震发生后能在最短的时间确定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的基本评估,为确定救援方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信息通畅,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地震部门建立短信发送平台,相关人员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即可获得发震时刻、震中和震级“三要素”等信息,以便了解震情、快速响应;要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网络通讯、视频会议等系统,保障震时通信畅通;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本行业、本部门地震灾害信息的快速收集、相互通报等,努力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地震震情报道由地震部门审核;灾情动态尤其是灾害损失数据由民政部门审核,并通报市委宣传部和市应急办,形成对外发布通稿,避免和防止地震谣言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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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兵团第七师办公室,天北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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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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