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奎屯市217国道(奎屯段)沿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创卫复审成果,推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不断提升217国道(奎屯段)沿线环境卫生、交通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及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征迁工作进度,依法整治违章停车、无证无照经营、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217国道(奎屯段)沿线环境卫生、交通管理水平,确保沿线、沿路、沿节点区域的畅通、洁净、平安、有序,为217国道(奎屯段)两侧绿化建设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于每日19: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局)。
(一)市城管局
1.工作职责
(1)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217国道两侧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2)负责217国道(奎屯段)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3)负责217国道与市乌鲁木齐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依法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构筑物或设施,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量;规范道路两侧沿街乱堆放行为。取缔专项整治区域内的马路市场、清理道路沿线各类流动摊点,整治店外经营行为;对擅自设置、陈旧破损和不规范的屋顶广告、墙面广告、灯箱等进行集中拆除,及时清理张贴悬挂的非法广告,确保户外广告整洁有序;重点查处各类违规停放车辆及乱堆乱放行为;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对专项整治区域内建(构)筑物、围墙的非法张贴物、悬挂物、喷涂广告等进行集中清理。
(5)负责做好已完成征迁程序、具备拆迁条件房屋的拆除工作,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2.工作措施
(1)安装217国道与市乌鲁木齐路平交道口交通信号灯一套、申请式人行道信号灯一套,设置组合禁令标牌4套、分道指示牌3套、安装中央隔离护栏225米、施划道路交通标线530平方米。
(2)实施定人定岗保洁,确保每日机械清扫不少于2次;于217国道以西平房区设置垃圾箱5个,高架桥下设置勾臂箱7个。
(3)成立217国道环境综合整治中队(人员5人),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4)统筹做好专业机械、清运车辆的调度,确保已征迁房屋及时拆除,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5日(11月1日前成立中队)
4.负责人 夏治国 联系方式 18999728777
联系人 李跃春 联系方式 13999709068
张振华 联系方式 13833555518
倪爱民 联系方式 13519955818
(二)市住建局
1.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征迁认定及征迁安置异地选址工作。
2.工作措施
配合执法部门加快办理征迁认定,结合城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相关要求确定选址。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5日前
4.负责人 潘正茂 18999707077
联系人 张 文 13709921202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职责
负责规范固定店铺餐饮、食品商店及其他无需取得经营许可的固定店铺的无照经营行为。
2.工作措施
(1)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属于无照、无证经营的涉及餐饮、食品商店及其他无需取得经营许可的固定店铺进行依法查处。 (2)对个对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进行依法查处。 (3)停止办理该区域内一切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业务。 (4)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的固定店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3.完成时限 根据执照到期时间,立查立停。
4.负责人 郑玉君 联系方式 18935855777
联系人 司志伟 联系方式 13579176080
(四)市公安局
1.工作职责
负责保障综合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顺利执法,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工作措施
(1)负责及时处置暴力抗法行为。
(2)负责协助、配合城管、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执法,维护执法现场秩序。
(3)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区域路段的巡查力度,协助、配合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执法。
3.完成时限 全程配合
4.负责人 海拉提 联系方式 18809925577
乌西路派出所联系人 李 鵁 18935858686
李志鹏 13319925646
交警大队联系人 王永波 13999723336
雷 磊 18609926888
(五)市商务局
1.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整治区域内的划行规市工作,配合城管部门清理专项整治区域内占道经营的流动零散摊点,并负责将商贩分流安置于五公里农贸市场。
2.工作措施
(1)每日由五公里农贸市场负责人带队开展摸排调查及宣传引导工作。
(2)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五公里农贸市场现有布局做好商贩的分流安置工作。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5日前
4.负责人 张国书 13899553981
联系人 白 昕 18935851221 魏 科 13779080000
宋 峰 13709920900
(六)市交通运输局
1.工作职责
(1)清理未征迁房屋前停放的大型车辆。
(2)联合道路运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专项整治区域内21家车辆配件销售、维修商户进行调查摸排,进一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并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商户。
(3)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措施
联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值守,清理违章停放车辆;依据《公路法》《道理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取得经营许可的4家车辆维修商户,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无证照的商户进行查处。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
4.负责人 王 盛 联系方式 18709926611
(七)市环保局
1.工作职责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格执法,对217国道(奎屯段)沿线存在排污行为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2.工作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沿线企业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产业政策、土地规划、环保要求)的企业,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手续齐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及时将严重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
4.负责人 李 强 联系方式 13565563905
(八)市国土局
1.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217国道两侧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按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释。
(2)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派驻专项工作组,下沉一线开展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不断加快推进征迁协议签订进度。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
4.负责人 郝吉祥 联系方式 18999386677
联系人 徐忠新 联系方式 18999700345
(九)市林园局
1.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217国道(奎屯段)沿线的绿化及施工围挡建设。
2.工作措施
(1)启动217线北京路以南道路两侧的部分绿化工作。
(2)启动217国道(奎屯段)沿线的施工围挡建设。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30日前(围挡建设于11月3日前完成)
4.负责人 张永峰 联系方式 13809920066
联系人 胡光辉 联系方式 13999711919
(十)爱卫办
1.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区域内卫生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北京路路口至西果园路口)。
2.工作措施
(1)联合城管、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对沿线店铺环境进行整治。
(2)联合市城管局对已征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
4.负责人 许 东 联系方式 18099923121
(十一)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办事处
1.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入户摸底登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对拟征迁房屋的相关手续进行收集、登记、录入并按时上报;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措施
(1)每日早、中、晚,至少安排3名干部开展入户登记,及时掌握征迁户动态信息。
(2)每日与房屋征迁部门进行工作总结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入户工作。
(3)配合城管、商务部门做好流动摊贩的清理及分流安置工作。
(4)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临时办公场地。
3.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15日前
4.负责人 阿尔达合 联系方式 13399928978
(十二)电信长途传输局、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中国石油六泵站、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各行业法律法规,对各自管线上的建(构)筑物进行摸排调查,配合市属部门做好征迁工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李春雷律师(18999903322)负责做好法务保障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分解
因部分建筑物无门牌号、无店铺名称,为确保各责任单位准确定位,市国土局将在以下建筑物明显位置标注编号(001-028)。
编 号:001 玻璃店
所有人:钟来生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基本情况:部分已拆除(彩钢板无手续)
包户单位:城管局
编 号:002 地磅
所有人:胡续灵 联系方式 13399922238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基本情况:承诺于2018年1月1日前拆除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03 金线润滑油
所有人:刘群刚 联系方式 13139928898
位 置:准噶尔路以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卫办
编 号:004 燃油喷射维修
所有人:马某 联系方式 13899558092
位 置:准噶尔路以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
编 号:005 超威电池
所有人:杨云华 联系方式 18999700503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基本情况:已达成协议,承诺2018年4月拆除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06 商店
所有人:寇某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公里社区居委会
编 号:007 综合商店
所有人:沈新君 13031313011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08 商店
所有人:杨晨
位 置:与综合商店(编号007)相邻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公里社区居委会
编 号:009 小韩收购站
所有人:奎屯日杂公司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爱卫办
编 号:010 回民馍馍店
所有人:徐利国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卫办
编 号:011 个人住房
所有人:杨岩 联系方式 18799777288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五公里社区居委会
编 号:012 131团商贸总公司
所有人:吕经理 联系方式:13779099696
基本情况:废品收购站
位 置:乌鲁木齐路以南,217国道路西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卫办
编 号:013 盛合物业
所有人:多美彩钢 于主任 联系方式 13809926568
位 置:凯豪宾馆北面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14 鸿运收购站
所有人:郭兰香 联系方式 18680182277
位 置:凯豪宾馆北面
包户单位:城管局、爱卫办
编 号:015 石英厂
所有人:魏厂长 联系方式 13309922006
位 置:北京路以南,217国道西侧
基本情况:属于阿勒泰地区国营第一牧场,要求异地安置
包户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16 家舟机械工程部
所有人:陈家舟 联系方式 13399922638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要求异地安置
包户单位:住建局
编 号:017 利民汽车电器
所有人:王金胆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同意拆除,要求异地安置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18 天山回民饭馆
所有人: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联系方式 13999702710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同意拆除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19 水箱修理铺
所有人:王亚娟 联系方式 13899556001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同意拆除
包户单位:市场监管局
编 号:020 个人住房
所有人:不详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水箱修理铺旁
包户单位:城管局局、五公里社区居委会
编 号:021 平房
所有人:刘文奇 联系方式:13579153080
位 置:131团152号,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通知户主
包户单位:城管局
编 号:022 永诚锅炉房
所有人:高园 联系方式 18799264385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通知户主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
编 号:023 修车铺
所有人:陈某 联系方式 15999488059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24 个人住房
所有人:131团9连连长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五公里社区居委会
编 号:025 废品收购站
所有人:131团商贸总公司 魏方想 联系方式 18699209588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已同意拆除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26 个人住房
所有人:不详
位 置:准噶尔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包户单位:城管局
编 号:027 早晚商店
所有人:不详
位 置:准噶尔路以南,217国道东侧
包户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号:028 星火涂料加工
所有人:赵旭 联系方式 13369927852
位 置:北京路以北,217国道东侧
基本情况:要求异地安置
包户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督察落实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政策棚架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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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兵团第七师办公室,天北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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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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