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以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吴钢为组长的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一行来到奎屯市,对开发区部分企业综合治理整改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奎屯市委副书记、市长赛力克?马哈提、副市长段民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建江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3号加油站和市区加油站等企业,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涉及到的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治理项目和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储罐、装车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火炬气回收等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年减排VOCs108吨等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同时还实地检查部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是否安装到位,是否达到环保标准等。
通过检查,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和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装车站油气回收装置、油品储罐密闭回收系统、火炬系统、浮顶罐的密封项目均已建成,具备整改销号条件。另外,奎屯市23家加油站和1家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工作达到序时进度。
自去年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到奎屯市部分石化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大等问题后,奎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项目如期完成任务。
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对奎屯市部分企业整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