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措施清单〉的通知》(伊州党办厅字〔2018〕4号)及《关于印发奎屯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奎环整改〔2018〕1号),现对涉及的第八项中第1条“在已经完成的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的基础上,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油品储罐、装车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以及火炬气回收等综合治理项目,年减排VOCs108吨”问题,现已整改完毕,其中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整体项目尚未投产,火炬系统暂不具备验收条件,目前只对其火炬系统技术协议、火炬系统现场照片、轻质油罐区及装车鹤管油气回收项目监测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9日
监督电话:0992-3251669
奎屯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附件: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
2.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项目(轻质油罐区、装车鹤管油气回收项目)VOCs专项治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项目(轻质油罐区、装车鹤管油气回收项目)VOCs专项环保验收意见
5.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火炬回收系统技术协议
6.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火炬回收系统现场照片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1.pdf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2.pdf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3.pdf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4.pdf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检测报告-5.pdf 2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3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项目(轻质油罐区及鹤管装车油气回收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 4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项目(轻质油罐区、装车鹤管油气回收项目)VOCs专项环保验收意见.pdf 5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火炬回收系统技术协议(全文).pdf 6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火炬回收系统现场照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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