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棚户区改造的需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东华园-131团八连及东亭苑小区部分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也可登陆“奎屯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uitun.gov.cn/查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时限及范围
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凡东华园-131团八连及东亭苑小区被征收区域内的单位、住户、个人等均可对本补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二、征求方式及注意事项
可采用书面提交和信函两种方式。即在规定时限内将对本补偿方案的书面修改意见(意见及建议的表述理由附后)直接交至或以信函方式寄至奎屯市建设大厦房屋征收办(喀什西路3号建设大厦二楼),邮政编码833200,并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992-3242837。
特此公告。
附件:《东华园-131团八连及东亭苑小区部分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奎屯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东华园-131团八连及东亭苑小区部分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