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农民朋友:
大家好!今年,自治区实行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改革建立市场定价、优质优价、优质优补、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的小麦市场化收购机制,科学合理安排自治区小麦种植的区域和面积,调减过剩粮食品种和面积,推进优质品种优价收购,确保种粮农民收益。我们郑重承诺:会进一步加强全疆小麦收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欢迎大家监督小麦收购工作,我们会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及时收购、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保护好广大种粮农民利益。
1.今年的小麦卖给谁?
答:农户可自主选择收购主体。凡是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国有粮食企业、加工企业、其他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都可以收购。收购价格可以与企业协商确定,收粮企业必须公开收购价格和政策,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优质优价,并及时兑现粮款。
2.小麦收购价格怎么定?
小麦收购价格由市场决定,按照随行就市原则,以质论价、优质优价,政府不再定价。
3.小麦收购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小麦等级依据容重确定,具体如下:
国家小麦质量指标
GB1351-2008
等级 |
容重
g/L |
不完
善粒
(%) |
杂质(%) |
水分
(%) |
色泽、气味 |
总量 |
其中:矿物质 |
一等 |
≥790 |
≤6.0 |
≤1.0 |
≤0.5 |
≤12.5 |
正常 |
二等 |
≥770 |
三等 |
≥750 |
≤8.0 |
四等 |
≥730 |
五等 |
≥710 |
≤10.0 |
4.收购企业的责任。
(1)在显著位置公开小麦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服务公约。
(2)摆放小麦标准样品,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
(3)具有粮油检验资格的检化验员对每一批交售小麦进行质量检测。
(4)售粮者对小麦检斤验质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向收购站点要求复验,也可拨打举报电话投诉。
(5)要按公开的小麦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
(6)要及时足额兑付粮款,不能打“白条”。
5.谁来监督小麦收购?
收购期间,各级发改、工商、质检、粮食等职能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从严查处收购企业恶意压低价格、欺诈坑害、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收购价格不公开、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监督小麦收购。
6.遇到问题怎么咨询、举报?
一是拨打咨询举报电话。自治区粮食局政策咨询电话:0991—2355348 ,监督举报电话:0991—2355679。自治区农业厅政策咨询电话:0991—2860297,监督举报电话0991—2865117。自治区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12358。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二是登陆“新疆粮食局”网站,通过“新疆粮食局”网站“领导信箱”、“投诉咨询”栏目进行业务咨询、投诉举报;三是关注“新疆粮食”微信公众号,在“收储改革”栏目的“咨询投诉”邮箱进行业务咨询、投诉举报。
7. 种植小麦有哪些优惠政策?从哪里领取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贴?
答:改革政策规定在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00元的基础上,对自治区下达种植指导计划内冬小麦每亩增加补助30元、春小麦每亩增加补助15元。
坚持把粮食作物作为农业保险的保障重点,按照种粮农民“愿保尽保”与投保标的“应保尽保”有机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小麦保险参保率,扩大保险范围。
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
第一步 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第二步 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市)农业部门和地(州、市)农业部门核查,核实认定。
第三步 县级农业部门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步 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第五步 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
完成以上五个步骤后,就可以领到耕地地力补贴了。
8.小麦收购过程中,农民利益如何得到保护?
(1)各类收购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
(2)企业要坚持在市收购,做到价格上墙、政策上榜、样品上台,让农民卖“明白粮”;
(3)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随意压级压价、坑农害农;
(4)优化服务措施,通过预约收购、增设收购网点、增加收粮机械等方式,加快收购进度,防止出现“过夜粮”“排长队”和农民“卖粮难”问题。
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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