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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奎屯市信息中心    时间:2018-03-18

        3月16日,奎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地坤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对奎屯市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情况进行检查。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银萍参加检查,奎屯市副市长段民江、奎屯市民政局、街道等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奎屯市团结街街道、喀拉尕什社区居委会、乌东路街道、东亭苑社区检查了解低保工作情况,查阅了部分低保工作台账,详细听取了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关于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

        座谈会上,奎屯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奎屯市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奎屯市低保工作制度,更好地服务保障困难群众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奎屯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随着低保覆盖精准化程度提升、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奎屯市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奎屯市民政等相关部门、各街道、社区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城乡低保工作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规范低保工作。经数次政策扩面和专项生活补贴发放,奎屯市低保制度已覆盖城市所有贫困群众,充分发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城乡低保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奎屯市人民政府、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街道(乡)、社区(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要精准聚焦城乡困难群体,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制度,规范公示程序,确保低保惠民政策在奎屯市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工作。

        会议要求,城乡低保与社会救助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低保动态管理和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伊犁州党委工作会议、奎屯市市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城乡低保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要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与帮扶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与管理模式,鼓励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自强自立,扎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让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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