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3月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资金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伊犁州《关于启动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伊州困补字[2008]2号)文件要求,对年满60周岁原国有企业“五.七工”,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经州直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满60周岁原国有企业“五.七工”1人。金额为150元,本月共需资金150元整。
请给予拨付为盼。
奎屯市民政局
2018年3月8日
2018年3月市五七工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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