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1-3月农村低保金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奎政办发[2006]62号文《关于印发奎屯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市农村特殊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过村民委员会、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摸底、调查、申报,由民政局、财政局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有9户,1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员14人。1-3月份共需资金17172元整。(注:四类人员:1、农村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9元,2、农村低保对象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44元,三、四级残疾补助215元,3、未成年补助27元,4、重病补助27元)。请审核批复。
奎屯市民政局 2018年3月8日
2018年3月-1月开干齐乡低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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