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03月份城市低保金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奎政发[1998]6号文《奎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为保障奎屯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摸底、调查、申报,由民政局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有788户,1246人,其中:在职职工1人、在中心下岗职工人0人、离退休人员0人、失业人员846 人、三无人员0人、在校生376人、其它人员23人(少数民族人员有118人),需低保资金598186元整(包括:1、每户12元燃气补助9456元;2、3月残疾人补 贴403人×1个月×220元=88660元,1-2级残疾人补贴208×1个月×37=7696元;3、3月重病补助110人×1个月×32=3520元;4、3月未成年补助180人×1个月×32=5760元;5、60岁以上老年补贴168人×97=16296元) 注:城市低保金为466798元,加上应发各项补贴131388元,实际发放金额598186元。
奎屯市民政局
2018年03月8日
201803低保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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