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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审计局,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市属国有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八)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审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法制科
负责各类审计办法的起草和对本局各科室草拟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的审核、复核工作;负责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组织审计执法和审计质量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教育,负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管理和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统计工作以及审计综合信息的编辑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收发、文印、档案、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资产、财务。负责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机关效能、行业纠风、综合治理、普法教育以及对外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来信来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本单位的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向市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上报的综合性报告。
(二)文行审计科
负责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实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机关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解答上级审计机关或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与本科业务有关的问题。
(三)企业审计科
负责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市属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或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企业,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对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国有资本为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事项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解答上级审计机关或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与本科业务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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