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屯市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现将气象局2017年非在编人员综合成绩及拟录取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7年2月21日—2月23日
二、政审与体检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入人员进行政审与体检。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按空缺办理。政审和体检须在2月30日前完成,体检统一在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气象局依法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为非在编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履历表、自传、学籍档案、入党入团材料、《劳动合同书》、《非在编聘用人员登记表》、工资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奖惩情况及其它应当归入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资料。
人事档案统一移交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规定管理后,方能办理工资统发手续。
附:
1.2017年气象局非在编人员招聘综合成绩
2.2017年气象局非在编招聘拟录取人员名单
3.2017年非在编拟录取人员政审表
4.2017年非在编拟录取人员体检项目
奎屯市气象局非在编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非在编考试综合成绩.doc 拟录取人员名单.doc 3.2017年非在编拟录取人员政审表.xlsx 4.2017年非在编拟录取人员体检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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