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第七个民生建设年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按照自治州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第七个“民生建设年”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6〕14 号)及自治州政府办公室督查通知《关于对州直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伊州政办督查〔2016〕4号)要求,近期将对重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委、政府确定的《奎屯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及责任分解方案》(奎党办〔2016〕29号)要求,对照文件报送本单位、本部门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报送格式参照附件)。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需另行单独报送年初市委、政府决定重点实施的10个群众急需急盼的重点民生工程(体育中心、西华园小区养老公寓、职业中专学生食堂、乌鲁木齐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惠民济困医院联建、开干齐乡畜牧养殖示范区、芙蓉里东小区改造、第八幼儿园、霍尔果斯路道路工程、哈英德社区便民直销店和卫生服务中心联建、第九小学风雨操场)进展情况。
以上两项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含电子版)报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联系人:张玉秀 联系方式:0992-3229972
附件:奎屯市**单位(部门)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奎屯市**单位(部门)2016年重点
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上报州直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知》(奎政办督查〔2016〕4号)要求,**单位(部门)对照《奎屯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及责任分解方案》(奎党办〔2016〕29号)认真梳理,现将**单位(部门)承担的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程
1. 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责任单位:住建局)
进展情况:……。
2. 启动东晖苑等6个小区房屋征收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进展情况:……。
二、就业再就业工程
3. 全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
进展情况:……。
4. …(责任单位:人社局)
进展情况:……。
三、...
……
奎屯市**单位(部门)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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