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虽然市区内随意张贴小广告及在临街建筑物上涂写刻画的行为已不多见,但在217国道及北京路延伸段周边却普遍出现大面积张贴广告及涂写刻画的行为。面对偏僻的城市边缘频频出现的违法行为,责任与使命告诉我们打违纠违行动势在必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首先,四中队分组先对张贴广告及涂写刻画的违法行为从各个角度进行拍摄取证、电话录音。然后,按照照片上的电话及地址顺藤摸瓜找到制作广告的委托人及相关责任人。最后,在经过仔细排查摸底之后,我执法人员对广告委托人进行了约谈,对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现场录制了调查笔录全过程。
我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在城市建筑物上涂写、刻画及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二项可以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并不会因为是在偏远的城市边缘就没有了法律约束力,万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
截止至2018年1月25日,我中队已对11家公司进行了电话约谈、现场调查。其中有4名当事人已主动配合调查并清除了所张贴的广告及涂写刻画的内容。在后期的工作中,我中队将大力推行“城管+物业”模式,深入小区死角,扩展执法范围。继续将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将城管形象提升到一个新台阶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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