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安排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好自治区《政府志》应急管理部分有关数据资料的报送工作,保证志书质量,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报送要点,收集、整理1996年至2010年期间本单位、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资料,做到提供的资料准确、内容真实、观点正确、特色突出,充分、全面、客观地反映应急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数据资料(电子版)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管理科),并附联系人电话,以便及时核实相关数据资料。联系人:侯新功、孙伟;联系电话: 0992-3222646;邮箱号:1528854236@qq.com。
附件:1、政府志应急管理部分报送要点 2、奎屯市上报《政府志》应急管理相关内容统计表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附件1
政府志应急管理部分报送要点
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各单位、各部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设立的时间、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立的时间(如有调整,注明调整时间)。 2、应急管理培训 1996年至2010年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关于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整体情况。统计培训人数、次数情况。 3、应急演练 1996年至2010年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演练的整体情况、应急演练内容及方式不断演化推进的过程。对15年中有自治州领导参加的综合性演练、跨县市或部门的应急演练,注明演练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参加的单位与人员等信息。统计演练人数、次数情况。 4、应急平台建设 应急平台建设整体情况(包括建设时间、建设内容、主要功能、投资、进度、运行维护管理等情况)。 5、政策法规及法定日的宣传 1996年至2010年期间,与应对防范各类突发事件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法定宣传日(如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等)的宣传整体情况。 6、重特大事件处置 统计上报1996年至2010年期间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完整情况。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总结评估等。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时间顺序及一案一档的模式上报电子版、纸质版(盖章)。
附件2
奎屯市上报《政府志》应急管理相关内容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项 目 |
内 容 |
应急管理培训 |
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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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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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演练 |
演练名称 |
演练
时间 |
演练
地点 |
参演单位 |
参演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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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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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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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平台建设 |
项目名称 |
建设
时间 |
投入
资金 |
运行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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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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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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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日的宣传 |
宣传主题 |
主办
单位 |
宣传效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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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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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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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法规 |
文件名 |
发布时间 |
修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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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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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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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七师办公室,天北新区管委会。 ───────────────────────────────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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