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政发[1998]6号文《奎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为保障奎屯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摸底、调查、申报,由民政局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有 726 户,1123人,其中:在职职工1 人、在中心下岗职工人0人,离退休人员0人、失业人员736人、三无人员0人、在校生376 人、其它人员 10人(少数民族人员有89人),需低保资金549555元整(包括:1、每户12元燃气补助8712元;2、6月残疾人补贴393人×1个月×220元=86460元,1-2级残疾人补贴209×1个月×37=7733元;3、6月重病补助110人×1个月×32=3520元;4、6月未成年补助141人×1个月×32=4512元;5、60岁以上老年补贴169人×97=16393元) 注:城市低保金为422225元,加上应发各项补贴127330元,实际发放金额549555元。
根据奎政办发[2006]62号文《关于印发奎屯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市农村特殊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过村民委员会、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摸底、调查、申报,由民政局、财政局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有8户,1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员14人。4-6月份共需资金12622元整。(注:四类人员:1、农村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9元,2、农村低保对象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44元,三、四级残疾补助215元,3、未成年补助27元,4、重病补助27元)。
附件:
1.奎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年06月份发放表
2. 2018年4-6月开干齐乡低保金发放表
奎屯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4日
201806低保花名册.xls 2018年4-6月开干齐乡低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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