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充分发挥援疆机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做好应历届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州直开发了第一批39家单位,441个就业岗位。其中州直15家地方国有企业就业岗位80个,州直24家优秀民营企业就业岗位361个,并列入2018年伊犁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现将岗位信息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培养对象
1、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困难家庭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为重点,培养2013年以来未就业全日制伊犁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母语非汉语高校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下列高校毕业生不在培养范围之内: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的高校毕业生。
2、 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3、 自治区前期培养中被开除和自愿放弃的高校毕业生。
(二)培养内容
培训内容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五个认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政策理论。培训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三)培养时间
培养周期不超过两个月,培养时间、培养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奎屯市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高校毕业生培养企业岗位报名表一份(需加盖所住辖区派出所公章,证明其在辖区居住期间未存在违法犯罪行为)、2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高校毕业生培养企业岗位报名表请在奎屯政府网、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自行下载。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西路51号,新体育馆正对面)一楼大厅就业创业窗口。
联系人:赵慧 0992-3230146(办)、13008163260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3日。
附件:1. 伊犁州直地方国有企业吸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岗位需求表
2. 伊犁州民营企业吸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岗位调查表
3. 高校毕业生培养企业岗位报名表
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伊犁州地方国有企业吸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伊犁州民营企业吸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岗位调查表.xls 附件3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