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奎屯市副市长李新梅带领由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经信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奎屯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组对开发区部分企业综合治理整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组先后来到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涉及到的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治理项目和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储罐、装车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火炬气回收等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年减排VOCs108吨等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通过检查,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完成,后续环保监测工作正在进行。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整体项目尚未投产,火炬系统暂不具备验收条件,目前只对火炬系统技术协议、火炬系统现场照片、轻质油罐区及装车鹤管油气回收项目监测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督导组强调,各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环保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保整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达标运行不反弹。作为企业要加大环保投入,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力争在开发区企业中发挥表率作用,造福奎屯各族群众。
奎屯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组对部分企业整改项目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