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序号: |
15838 |
发信人姓名: |
汤庆霞 |
来件标题: |
准葛尔热力供暖温度太低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你好.我是奎屯市喀拉尕什19栋252的住户,多年以来房间的供暖温度一直在12-14度,给供热公司和社区反应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反应的多了还说事多态度极差,让我把暖气改成一家一循环说改了就热了(以前是两家一循环)去年我们18栋19栋的住户每户交了1000元改造了还不如以前,给供热公司反应了让我们再出钱改回两家一循环,供热公司为什么不找自己的原因要找住户的原因,他们要好好烧的话暖气怎么会不热。今年3月5号以没有交暖气为由把我的暖气停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予解决。 |
处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回复意见: |
汤庆霞您好:
反映喀拉尕什小区19栋252号暖气不热的信访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用户拖欠采暖费用5个采暖期,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用热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热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热户的用热权益。
经供热企业与用户协调现已结清暖气费并恢复该用户供暖设施,对于用户反映暖气不热问题,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已于用户达成共识在夏季检修期间进行排查处理。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 |
关注程度: |
8 |
收件时间: |
2018-06-20 16:1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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